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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因故注销,月底如何做合并报表?
1、子公司顺利注销的话,注销日应编制合并报表。
2、方法/步骤1 搞好资产的合并工作。主要包括资产的数量、资产的总价值,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等,这些资产数目一定要搞清楚。2 做好人员的统计工作。只要是子公司的人员,一定要认真做好统计,不能漏掉一人。3 子公司的销售情况。这些销售情况,当然必须要能找到原始依据。
3、法律分析:子公司破产清算,编制合并报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一是编制清算日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二是依据清算日资产负债表编制清算会计分录;三是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抵消分录;四是编制合并利润表抵消分录;五是依据抵消分录编制合并报表。
4、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调整和抵消,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做账时一定要认真,当掌握错账各种规律后,可采取一些预防发生错账的方法。
5、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类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第一种情况不需要将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因欺诈而订立的。因胁迫而订立的。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
法律规定,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因欺诈而订立的;因胁迫而订立的;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如下: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证明,因为正常而言,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过充分了解,并且清楚合同签订的后果,发生重大误解的可能性很低。股权转让合同明显不公平。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因欺诈而订立的。因胁迫而订立的。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 律师解股权转让协议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股权转让后能撤销,当遇到《合同法》54条规定的情形时,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佛山市律师协会的专门委员会
1、佛山市律师协会,简称本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专门致力于佛山律师行业的自我管理和监督。作为佛山律师的自律组织,本会负责对内部律师进行行业管理,目前拥有超过100家团体会员,包括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个人会员更是达到上千人。
2、佛山市律师协会(下称本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佛山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协会内律师实施行业管理。本会目前拥有团体会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100多家,个人会员1000多人。
3、没有太大区别,都是律师。所谓律师协会委员,是指律师协会这一行业自律组织正常运行中设置的若干由律协理事会领导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律师在行业协会中的公益兼职),负责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律师业自律受理的议案和规则,履行律协各项职能,办理相关事务。
4、专门委员会作为律师协会履行特定职能的专门机构,主要包括维护律师权益、律师纪律、规章制度和财务等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立,可能根据需要增设其他专门委员会。例如,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和律师纪律委员会负责保障律师权益和维护行业纪律。
5、为充分发挥律协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结合广州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了10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是由执业律师组成。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如何确定?股权纠纷如何进行举证?
1、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则是: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时,应当按照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确定合同履行地,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应当是负有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一方所在地。
3、一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应选择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权转让纠纷可以选择被告人所在地或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4、(二)股权确认纠纷。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合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
5、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佛山比较出名的律师
佛山律师界中,刘健雄律师和蒋飞龙律师享有盛誉。 刘健雄律师在广东佛山禅城区执业,隶属于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他已协助1438名客户,并获得了33条积极评价。 蒋飞龙律师是佛山知名的刑事律师,拥有超过10年的专业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佛山律师最名出律师,刘健雄律师,蒋飞龙律师。刘健雄律师广东佛山禅城区,执业机构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帮助1438人,好评:33条。佛山蒋飞龙刑事律师是佛山知名刑事律师,专业刑事案件辩护10余年,经办多个省内外刑事大案,刑案辩护经验丰富,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佛山比较出名的律师是叶宗坚律师。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宗坚律师是一位在佛山地区备受推崇的律师。他在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尤其在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叶宗坚律师毕业于我国知名法学院校,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法律分析:李可人律师,郝碧佳律师,王海洲律师,崔艳秋律师,顾振邦律师,李小双律师,王鑫律师,朱明远律师,刘琪律师,曲经纬律师。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有哪些?公司资产收购有哪些风险?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
2、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及其上权利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3、间接收购指购买者并不向被购方直接提出购买的要求,而是在证券市场比高于股市价格水平的价格大量收购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其结果可能会引起公司间的激烈对抗;或者是利用一家公司的股价下跌之机,大量买进该公司的普通股,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
4、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部分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如果收购的资产属不动产,须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当然,若是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资产,被收购企业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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